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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作者:djadmin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3日

设定依据: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

办事程序:根据农业部72号令的规定,县区农机监理机构直接办理

办理时限:5日

申报材料:县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直接办理

收费标准:县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直接收取。

市农机局只收材料工本费:号牌40元/副、证件10元/套

收费依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5]80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