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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0日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部门: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经市农机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市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本次督查主要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进行常规巡察后,在《常规巡察市农机局党组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阶段(6月22日前)

各县(市、区)农机部门按照《关于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存在问题加强整改的通知》的要求,要在本区域范围内,逐一对照《常规巡察市农机局党组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出台相应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在本区域内再次发生。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健全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监督检查职能,出台督查监督问责机制。

2、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发放、领取建立规章制度。

3、建立出台问责机制,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4、依据《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加快和落实年度结余资金使用进度。

二、检查阶段(6月22日—6月24日)

洛阳市农机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督查组,由相关领导带队,计财科、管理科、办公室、推广站等相关人员参加,分两组展开。第一组负责检查宜阳、新安、洛宁、偃师、吉利区;第二组负责检查孟津、伊川、汝阳、嵩县、栾川、洛龙区。

三、总结阶段(6月25日—6月27日)

局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督促各单位整改,并视情通报相关情况。

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做准备,及时加强沟通和反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务求实效。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