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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部门2017年决算公开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部门2017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研究定我市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的法规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机械、农用航空业务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指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规划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业机械化项目。

(三)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的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科技攻关、关键机具设备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注册、检验、发放牌证;负责农业机械的管理和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考核发证工作。    

(五)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的资格管理。负责农民农业机械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

(六)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七)指导基层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农业机械抗灾救灾工作;规划、规范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市场。

(八)指导农业机械供应和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九)协调农业机械用油的供应和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业机械节油工作;研究制定农用柴油和救灾柴油补贴资金的分配方案,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组织农业机械化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十一)负责农业机械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决算单位构成

(一)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内设5个职能科(室)和洛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洛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洛阳市农业机械职业技能和产品质量鉴定站3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1、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本级

2、洛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3、洛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4、洛阳市农业机械职业技能和产品质量鉴定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及归口预算单位人员共有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职工58人,离退休人员54人。

 


第二部分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收入总计1119.73万元,支出总计1103.5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118.94万元,增长11.88%,增长原因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结构调整;支出增加102.77万元,增长10.27%,增长原因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结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11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9.7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10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19万元,占86.65%;项目支出147.37万元, 占13.35%。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119.73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103.56万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8.94万元,增长11.88%,增长原因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结构调整;支出增加102.77万元,增长10.27%,增长原因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结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56万元,占支出合计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2.77万元,增长10.27%,增长原因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结构调整。

(二)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6万元,占12.3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3.44万元,占4.84%;农林水支出860.38万元,占77.96%;住房保障(类)支出47.94万元,占4.34%;教育支出5.2万元,占0.5%。

(三)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7.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0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结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6.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4.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44万元,支出决算为13.89万元,完成预算的96.19%,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6 年增加3.99万元,增加27.63%,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分步进行,局属二级机构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核定后,部门总体车辆由3辆变为4辆。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71万元,完成预算的98.9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16 年增加3.29万元,增加33.43%,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分步进行,局属二级机构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核定后,部门总体车辆由3辆变为4辆。

(三)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完成预算的73.75%,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7 年共接待6批次、89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61万元,增长51.69%,主要原因为:组织一次农机技能大比武。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8万元,比 2016年增加27.6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 年,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共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7.37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