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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9日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局)、洛龙区农业农村局、吉利区农业农村局:

“三夏”农机生产已全面展开,为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2019〕17号及省农机局《关于做好“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农机监文〔2019〕2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 “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夏”期间,高温、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增多,农业机械动用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务必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管领导要负总责,亲自研究“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农机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督导,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根据 “三夏”农机生产的特点,积极开展“三夏”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农机库棚、田间场院等重要农机生产作业场所,着重检查农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夜间反光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加大对参加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规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市农机局也将适时组成督导组对“三夏”期间全市农机安全工作进行安全巡视督导检查。

三、强化农机年检,做好农机服务工作

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安排,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运行条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等管理规定,认真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年度检审工作。要依法依规做好农机年检任务,对不符合标准和规定的一律不予年检。要创新年检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让农机手满意。

 四、强化安全宣教,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三夏”期间,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三夏”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力促宣传效果最大化。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农村实际,并根据“三夏”农机安全整治要求的特殊性,积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利用乡村庙会、集市等时机,借用广播、电视、网络、发放传单、拉安全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农机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农机安全知识,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应急预案

“三夏”期间,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守工作制度,做到24小时手机开机待命,保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动态,接收、处理农机事故信息,跟踪了解与农机事故相关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为“三夏”农机作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农机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凡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尽可能减少事故损失。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统筹谋划,扎实做好“三夏”期间全市农机生产安全工作。

(一)精心部署,统筹抓好工作,各县区农机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三夏”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有效促进工作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汲取以往“三夏”事故教训,高度重视“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安全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