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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洛阳市农机局贯彻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5日

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

关于印发《洛阳市农机局贯彻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局党组,局属二级机构、各科室:

现将《洛阳市农机局贯彻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要认清形势任务、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关键环节、提升整改实效;凝聚整改合力,用好监督成果。切实认真对账、迅速行动,压实责任、稳步推进,突出监管、标本兼治,推动市委巡察组专项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到位,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各方面工作取得健康发展。

附件:洛阳市农机局贯彻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2019年9月5日


附件:

洛阳市农机局贯彻落实

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安排,8月16日下午,市委巡察办通报了反馈意见。会后,市农机局迅速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和传达《专项巡察全市农机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在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研究部署我局下步整改落实工作。现提出我局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奋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高度,聚焦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和提出要求,深刻反思农机补贴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细心谋划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切实发挥好农机补贴政策惠农惠民效益,推动我市农机化工作高质量健康发展,为农机化事业跨越式发展、助力“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整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扛起党组主体责任,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尽责任、敢担当、善作为,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折不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要从乡村振兴的战略高度,认真谋划和组织实施农机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科学调配补贴资金,有效解决资金滞留挪用问题,让补贴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将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融入农机化工作之中,助力我市农机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全面开创农机系统从严治党新局面。

二是统筹安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提出的“列账、转账、对账、销账”整改要求,统筹把握、分类处置,做到依规整改全面整改。按照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逐项拉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导下,制定整改方案及台账,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要坚持分类推进,对马上能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有时限要求的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时间到站、问题解决;对一些长期任务要积极有序推进,按照既定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加强对农机补贴政策落实的全过程监管。要结合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系统梳理各单位农机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健全廉洁风险防控和内部控制机制,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在加强纪律约束、严查严处违规行为、强化补贴机具核验监管等方面出台有效举措,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加大对补贴资金发放、领取、使用等重要环节的核验核查,有效防范经销商和内部不法人员各种形式的骗套补贴行为。

四是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真正做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要针对各单位涉补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从严惩戒,认真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各单位负责人要洁身自好,带头整改,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勇于担当尽责,真正把农机补贴惠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现认真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10个问题及常规巡察持续整改3个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2个)

1. 党组班子正气不彰,歪风邪气影响行风政风。十八大以来全市农机系统贪腐、套取农机补贴、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问题频发,先后有40余人受党纪政务处分,10余人被追究法律责任。但市农机局党组警醒意识不足,反思反省不够,管党治党宽松软,班子自身建设存在差距。原党组书记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位,对系统内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失察失管。部分班子成员纪律规矩意识较差,个别还涉嫌权力寻租。

整改措施:(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管党治党责任。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专项巡察全市农机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反馈意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相关文件,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重要讲话思想选编》作为贯穿农机事业的一条主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2)突出责任意识,持续改进作风。结合农机工作实际,在全市农机系统开展“弘扬崇尚实干、扶正祛邪之风;清新简约、务本责实之风”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完善下发《中共洛阳市农机局党组工作规则》,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3)加强从严治党,强化“一岗双责”。履行好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单位建设、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加强班子建设,端正党风政风行风,梳理细化分管领导和各科(站、所)廉政风险点,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查找自身问题,树立底线思维,防止权力寻租,确保不失察失管。

责任领导:陈占奎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党组、局属二级机构及各科室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 惠民实事推进迟滞,资金滞留问题突出。市农机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理解不深不透,没有将农机补贴政策当作助力我市农机产业发展壮大和推进农业机械化的有效调控手段来抓落实,大量资金在各县(市、区)被滞留挪用,拖累了“惠农机具补贴”民生实事的推进,农机补贴政策红利未得到充分释放。截至6月27日,11个县(市、区)共滞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929.29万元,占全市2018年度补贴资金的47.68%。其中,偃师市滞留资金1151.45万元,占2018年度分配资金的81.2%,汝阳滞留599.9万元,占61.6%。

整改措施:(1)深入研究,提升班子成员工作决策水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乡村振兴战略、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在单位改革期间,将主抓农机业务工作人员与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科联合办公,有计划的到对口单位、部门、企业进行调研,加快惠民实事工作落实。(2)主动谋划,确保全市农机化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的联动,对各县(市、区)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进行联合督查,重点对应兑付而未兑付补贴资金进行清理,促使各县(市、区)按要求及时兑付,消除补贴“假滞留”现象,提高农民购机积极性。二是以“中国农民丰收节”、“三秋”演示会为契机,开展农业新机械、新技术的现场宣传、展示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传播媒介,对中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详细解读。三是根据《洛阳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紧前制定实施方案,加快促进农机补贴政策的推进和落实。(3)稳中求进,用制度规范农机购置补贴高效使用。9月上旬,督促各县(市、区)对补贴工作推进缓慢,资金滞留挪用进行自查,查出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同时,结合《河南省2018年-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市农机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出台《洛阳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针对性的进行农机推广、项目把关、跟踪问效,指导各县(市、区)农机部门,按照办法规定的相关制度机制有效展开,发挥农机补贴政策最大红利。

责任领导:杨绍礼

牵头科室:农机管理科、计划财务科

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机局、各县(市、区)农机部门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组织纪律方面(2个)

3. 市农机局原“一把手”违反“五个不直接分管”原则,从2009年2月至2015年3月直接分管计划财务科。

整改措施:(1)虚心受领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洛阳市农机局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尾表态”实施办法》,局党组负责人执行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并列入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工作内容。(2)明确职责任务,稳步推进落实。在单位改革期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负责人工作职责,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责任领导:陈占奎

牵头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党组、局属二级机构及各科室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4. 市农机局原党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农机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集体讨论、充分研究不够;2012年6月,未经集体研究将二级机构职工许静借调到局机关,专管农机购置补贴业务,而负有管理监督农机补贴资金职责的计财科,2013年1月以来长时间未任命科长。

整改措施:(1)提升认识,规范程序。局党组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新《公务员法》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任用规定进行研讨,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2)健全制度,撰写体会。制定下发《中共洛阳市农机局党组议事和决策制度》,结合分管工作撰写心得体会进行党小组讨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重点学习,并从内心深处得到触动。(3)集体研究,发扬民主。加强对补贴资金、选人用人等“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研究,充分发扬民主,二级机构职工许静回原单位上班,调整选拔机关张水龙同志专管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划归农机管理科,与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科联合办公,推动整改工作有效开展。

责任领导:陈占奎、杨绍礼

牵头科室:人事科、机关总支

责任单位:局党组、局属二级机构及各科室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三)工作纪律方面(4个)

5. 大局意识不强,制度执行走样。市农机局党组没有认识到农业机械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装备支撑、技术引领和劳动替代等重要作用,以农机市场需求处于饱和为由不去主动作为。《河南省2018年-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下发后,市农机局党组未结合洛阳实际出台具体方案,仅将省指导意见原文转发给各县(市、区),未对各县(市、区)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针对性进行逐项把关、跟踪问效,导致省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制度机制出现棚架。2013年以来,新安、伊川、汝阳、洛宁、孟津、嵩县、栾川、吉利等8个县(区)未开过农机补贴领导小组会议,农机、财政等部门间联合监管机制空转,财政部门会同农机部门进行资金监管的职责缺位,补贴机具验收和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监管缺失。

整改措施:(1)结合方案,扎实稳步推进。按照《洛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在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制定《洛阳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方案稳步实施。(2)深入调研,出台资金分配工作流程。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河南省2018年-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对2020年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调研,依据各县(市)区的耕地面积、农业人口、年底绩效考核、各县上报的资金预测需求4个参考值,及时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向省局上报洛阳市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深松补贴资金预测资金需求,同时研究出台《洛阳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工作流程》。(3)建立机制,督促检查监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运行,积极引导和鼓励从事农业生产的组织和农户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指导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农机购置工作规范,督促各县(市、区)农机局主动查缺补漏开展工作,制定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问题整改方案。市农机局及时对补贴验收、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责任领导:杨绍礼

牵头科室:农机管理科、计划财务科

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机局、各县(市、区)农机部门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6. 思想认识偏差,推卸监管责任。市农机局党组片面认为农机补贴的具体实施在各县(市、区),通过与各县(市、区)农机部门签订责任书代替日常监管,将县(市、区)的“责任状”变成自己的“免责单”。有的班子成员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于不顾,将经销商违规虚增发票金额、拔高补贴比例解释为“市场行为,行政手段无法监管,经销商不采取上述手段,无法获得补贴”。有的班子成员称“补贴实施主体是县区,出了问题市局没有责任”。

整改措施:(1)加强思想建设,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举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促使农机队伍树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2)开展专题活动,纠正错误认识。农机队伍素质,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管理制度专题学习活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彻底纠正思想上的认识偏差。(3)加强指导监督,改进工作作风。以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抓手,通过自查、互查指出的问题,采取“挂号销账”的方法加以引导和解决。牢牢树立“为民”思想,不断校准思想航标,扣紧责任“链条”,认真履职尽责,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

责任领导:陈占奎、杨绍礼

牵头科室:办公室、人事科、机关总支

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机局、各县(市、区)农机部门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7. 审核把关不严,查验流于形式。市县农机部门问题意识淡薄,应付思想严重,核查核验搞形式、走过场。农机购置补贴检查人员只顾工作留痕,满足于到购机户中转一圈、照个面、拍张照,对购机领补的真实性不做细致核验,给经销商非法套取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留下空间。2016年以来,市县两级农机部门从未查办一起套取骗取农机购置补贴问题,从未启动暂停办理违规企业补贴机制,更未执行经销企业违规“黑名单”制度。巡察走访了34户购买洛阳路通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产销拖拉机的群众,均未见到拖拉机,其中20户称根本没购买。深入了解发现,该公司个别人员以给群众500元好处费为诱饵,借用群众身份证和银行卡,采取虚构购机事实、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整改措施:(1)守初心、担使命,进一步提高职责意识。紧盯制度抓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由市局牵头,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同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管理制度专题学习活动”,对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制度、办法、职责进行系统再学习。(2)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发现解决问题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明确要求,市局、二级机构及各县(市、区)农机部门以党支部为单元,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给党说说知心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真正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印在每名农机系统干部职工心头。(3)查真实、核细致,进一步提升审核把关标准。暂停涉嫌违规生产厂家饲料混合机等补贴办理、资金结算。督促孟津县农机补贴领导小组对洛阳路通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在孟津县产销的拖拉机进行全面核查并写明情况,收回违规补贴资金。对查实违规的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要列入洛阳市农机经销商企业信用违规“黑名单”。制定下发《洛阳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定》,建立核查问责机制,对查实违规的购机对象,3年内不得享受购机补贴资格,确保核查工作做实做细。(4)强宣传、促监管,全程全面公开信息。进一步完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面及时公开近三年各县(市、区)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农机化和财政部门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等各类信息,并按规定与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办或指定的网站实现链接,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杨绍礼

牵头科室:农机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机关总支

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机局、各县(市、区)农机部门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8. 工作作风浮漂,敷衍问题调查。市农机局党组履行监管职责上推下卸、敷衍应付,对农机补贴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该发现未发现、该预警未预警、该处置未处置。2018年9月7日,省农机局根据举报,要求各市农机局对风送喷雾机在经销过程中存在补贴比例过高等情况进行调查,市农机局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简单汇总各县(市、区)排查结果,就向省农机局报告尚未发现经销商有违规行为。而巡察发现,2018年汝阳、新安、洛宁、孟津、伊川、偃师等6个县(市)多家农机经销企业,以1.25万元的进价从济源经销商处购某型号风送喷雾机800余台,免费或者以几百元的价格卖给群众,将销售发票虚开为4.1万或5.7万元,每台套取补贴1.23万或1.71万元归经销商所有,共涉嫌套取补贴1100余万元。

整改措施:(1)深入基层调查摸底,理清群众诉求。加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对农机补贴领域进行经常性调研,认真梳理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大会 ,大力推进农机工作稳步健康发展。(2)加大政策宣讲,坚决做到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省农机局的要求,对农机购置补贴现行政策,利用“三秋”推广会等契机,进行现场讲解。积极落实政策实施风险防控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升补贴政策实施规范性,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修订下发《洛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指导意见》,切实履行局党组监管职责。(3)核查违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根据洛阳市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机化发展需要,依照《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结合《洛阳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完善下发《洛阳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对虚开发票,拔高补贴比例,套取补贴行为进行排查,及时暂停“问题机具”补贴结算,追缴资金,重点对违规风送喷雾机800余台进行逐一核实,对其他违规问题要举一反三、深挖细查,对违规企业及人员,按规定列入“黑名单”,取消经营资格。在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有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

责任领导:杨绍礼

牵头科室:农机管理科、计划财务科

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机局、各县(市、区)农机部门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四)廉洁纪律方面(2个)

9. 廉政风险突出,“靠农机吃农机”。个别县农机部门负责人监守自盗,通过特定关系人注册成立农机经销公司,肆意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整改措施:(1)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配合调查。相关部门已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我们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案件线索的调查取证工作。(2)加强隐患排查,做好举一反三。在全市农机系统排查“靠农机吃农机”问题,约谈各县(市、区)农机部门主要领导和农机购置补贴负责人,抓早抓小,警示教育,对问题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加强廉政警示,签订责任书。在全市农机系统深入学习《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签订廉洁从政责任书。

责任领导:陈占奎、杨绍礼

牵头科室:办公室、农机管理科、计划财务科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各县(市、区)农机部门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0. 纪律规矩意识淡漠,随心所欲。个别县农机部门负责人底线意识缺失,利用职权贪污侵占下属农机公司财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贿赂等问题易发多发。

整改措施:(1)认真调查核实,处理违纪问题。对交办的问题清单,严格按程序逐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于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2)加强学习教育,抓好廉政建设。坚持扎实做好廉政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3)持续以案促改,靠前监管督查。认真做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通过“反对贿赂、公平竞争”系列活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党员干部,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构建风清气正政商关系。

责任领导:陈占奎、 杨绍礼

牵头科室:办公室、农机管理科、计划财务科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各县(市、区)农机部门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五)常规巡察持续整改方面

11.干部人事管理不严肃。局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计财科长、农机推广站副站长等重点职位长期空缺,影响工作运转。

整改措施:局党组严肃干部人事管理,及时对空缺的重点职位进行调整补缺,待干部人事调整冻结解除后,我局将第一时间按照“三定方案”开展干部选拔推荐工作,报请市农机农村局审批后,开展补缺工作。会同第4条一并整改。

责任领导:陈占奎

牵头科室:人事科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各局属二级机构及各科室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2.部分补贴资金被浪费。市农机局党组存在就事论事现象,仅对巡察点明的问题进行了实地检查,浪费资金尚未追回,对资金浪费背后的套取补贴资金问题未深挖细查。

整改措施:(1)摸清底数,举一反三。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2019年新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对各县市区农机补贴工作进行督查,强化主动作为和责任担当意识,举一反三,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诫勉谈话,传递压力。对近年来我市农机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进行再学习、再警示,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联合纪委派驻局纪检组,约谈各县(市、区)农机部门主要领导和农机购置补贴负责人,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3)追缴资金、深挖细查。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以核实800余台风送喷雾机为突破口,深挖资金浪费背后套取补贴资金的问题,采取亡羊补牢,追缴被浪费资金等方式,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扎实推进。会同第7条一并整改。

责任领导:杨绍礼

牵头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

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机局、各县(市、区)农机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3.补贴资金大量结余。市农机局党组未在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推广方面制订切实有效的举措,“资金结余滞留”问题的整改没取得成效,导致“惠农机具补贴”民生实事推进迟滞。

整改措施:会同第2条一并整改。

责任领导:杨绍礼

牵头科室:计划财务科、农机管理科

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机局、各县(市、区)农机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三、整改步骤

(一)集中整改阶段(8月16日至10月16日,具体分为3个阶段)

1、提高认识,制定方案(8月16日至9月5日)。①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学习《关于印发<专项巡察全市农机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研究我局整改落实专项巡察整改总体工作安排,成立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②组织传达全市贯彻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研究安排整改落实工作。③修订完善我局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专项整改落实方案,印发各单位贯彻执行。

2、落实整改,建章立制(9月6日至10月7日)。①召开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同时根据农业农村局的部署安排,研究扎实推进专项巡察整改工作。②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各牵头科室分别建立台账,定期报告进度、及时销账。③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阶段性推进会,听取各牵头科室整改情况汇报并部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盯牵头科室,协调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加强日常调度、跟踪督导。

3、查漏补缺,整改总结(10月8日至10月16日)。①10月10日前,各牵头科室(站、所)向局党组报送专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②10月15日前,起草形成局党组专项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按要求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持续整改阶段(10月16日之后)。①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听取各牵头科室(站、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需要持续解决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②派驻市农机局纪检组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用好问责武器。③各牵头科室(站、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专项整改落实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和时间节点,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推进。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占奎同志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绍礼同志、冯勇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专项整改落实中的重大事项,统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指导推进整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绍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局党组对专项巡察整改负主体责任,党组成员把自已摆进去,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负责同志更要尽职尽责,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对专项巡察整改要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始终坚持上下联动,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环环相扣,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落实任务。

三是实施销账管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个性的、单一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共性的、普遍的问题专项治理、强力攻坚,需要长期整改的跟踪落实、持续发力,做到问题个个要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措施条条能落实。

四是严肃督查问责。整合督查力量,不定期组织开展整改督查。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严肃整改纪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