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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0日

中共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轮巡察于2018年11月1日至12月28日,对市农机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2019年4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会上,指出市农机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担当作为不够,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资金监管缺位等3类15个问题,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截止目前,完成整改问题12个,占反馈问题总数的80%,正在整改问题3个(补贴资金大量结余、部分补贴资金被浪费、干部人事管理不严肃);整改期间,共对9名科级以下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收回经费195.56万元,挽回损失5.13万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4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各级责任

局党组一致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机局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反馈的意见,并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农机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统一思想,压实领导责任。市委巡察办通报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会议,及时调整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持续负责巡察整改的领导指导、协调推进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整改领导小组始终坚持上下联动,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突出形成了环环相扣、整体联动的责任落实体系。

(二)聚焦问题,抓实责任分解。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洛阳市农机局贯彻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将15项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把巡察整改规范起来,防止整改工作打乱仗。

(三)严肃认真,强力推进整改。单位负责人亲自牵头负责,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局党组其他成员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研究,对整改进度一次一次督导,对整改制度一条一条完善。同时,建立了巡察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建章立制,做到源头治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注重从源头上查找漏洞,举一反三,健全规章制度,推动整改工作长效化、整改成效常态化。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建立各项规章制度14项。制定完善《洛阳市农机行业扶贫办法》、《洛阳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洛阳市农机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细化制度》(试行)、《洛阳市农机局关于加强党费收缴的意见》、《洛阳市农机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七项制度细则》、《洛阳市农机局关于开展全市农机制造企业和农机研发机构发展情况调研工作实施方案》、《洛阳市农机局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洛阳市农机局关于发挥农机制造优势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发展办法》、《洛阳市农机合作社规范提升方案》、《监理业务网上巡查责任机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证档案检查责任机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定制监督机制》、《洛阳市农机局公文处理制度》、《洛阳市农机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对在巡察中发现的制度性问题,坚持在“长、常”二字上下功夫,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个)

1、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理论武装头脑不够,没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机关干部中普遍存在为应付检查而记学习笔记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1)完善学习方案,狠抓工作实效。根据巡察整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完成《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方案》的细化并下发基层,并及时按照方案部署,扎实开展学习教育。

(2)党组领读带学,创新学习方法。坚持每周四学习制度,采取党组中心组带学促学、专家辅导授课、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等方式,把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重要讲话思想选编》等作为“案头书”随时开展学习,带动全局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3)抓好上下结合,促进学习交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进行集中学习交流。各单位通过党小组会、思想座谈、谈心交心等方式开展《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交流活动,并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4份。4月4日、5月30日两次组织开展了关于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测试,取得了良好效果。

(4)及时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效果。结合我局学习工作实际,坚持每季度或每个工作阶段对全体党员干部党员职工集中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并于6月17日对学习情况进行讲评,及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对巡视整改工作不重视。巡视整改工作虽有计划有方案,但认领的15个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中,仍有“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服务中心工作不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等方面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一是5月6日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和《洛阳市农机局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做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标准要高、不打折扣。二是认真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进行深入讨论交流,提高党组成员的政治站位和党性原则,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将每周四下午定为专题学习日,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落实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内容。

(2)强化担当意识,落实“一岗双责”。一是5月7日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研究梳理农机扶贫措施,确保以良好工作作风助力脱贫攻坚。二是在农业农村局指导下,5月25日至6月20日组织各科室(站、所)细化完善《洛阳市农机行业扶贫办法》,修改《办法》7条,细化2条,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完善扶贫细则,以制度促进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和政策落实。三是签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党组班子谈体会撰写个人心得3篇,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5月27日研究下发《2019年度洛阳市农机化重点工作》(洛农机〔2019〕23号),强力推进农机部门各项工作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往深处走、实处抓。

(3)严明纪律规矩,问责倒逼整改。4月30日召开党组会,学习《洛阳市农机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随后,立即召开全局“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会议”,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四风问题提出具体要求。6月13日,市农机局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对近年来我市农机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进行警示学习,让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明明白白的看到违纪情形的严重后果和相关规定的处理,用问责倒逼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二)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个)

3、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组织生活会形式生硬,仍停留于读报纸、念文件,没有针对现实问题开展讨论。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缺少会前交流谈话和征求意见环节,自我批评蜻蜓点水、不痛不痒,相互批评和风细雨、浅尝辄止。

整改落实情况:(1)局党组于5月10至15日认真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2)党组负责人陈占奎同志在4月19日至6月19日问题整改期间,找党组成员和支部书记逐个谈心十余次,触及问题深入谈,深入探讨存在问题的根源,提出解决党建工作的思路构想,在触及具体问题中推进谈话的深度、提高谈心的质量。

(3)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出台了《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细化制度(试行)》、《关于加强党费收缴的意见》、《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七项制度细则》,发放至局党组成员及二级机构班子成员,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让党内政治生活成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

(4)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制度,4月底至6月中旬组织各党支部、党小组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4个方面进行学习。

4、干部人事管理不严肃。局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计财科长、农机推广站副站长等重点职位长期空缺,影响工作运转。

整改落实情况:(1)局党组于6月10日系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2)局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计财科长等重点职位长期空缺,人事冻结无法调整的情况下,分管人事工作副局长冯勇同志对相关科室临时负责人进行专门谈话,强化主动作为和担当意识。

(3)积极与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进行沟通联系,待干部人事调整冻结解除后,我局将第一时间按照“三定方案”开展干部选拔推荐工作,报请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后,开展对空缺职位的补缺工作。目前,局党组已明确计财科工作由史炯炯同志负责(2011年军转,副营职干部),局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由闫宝杰同志兼任(2014年军转,副团职干部)。

(三)违反工作纪律(11个)

5、落实市委有关要求不积极。2018年初,市委提出“要发挥农机制造优势,推进产学研用一体,把农业机械化水平提上来,洛阳在农业机械化上有基础、有优势,理应先行一步”的要求后,市农机局党组在引导本地农机制造企业发挥优势,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上没有主动作为,未积极与一拖等农机企业沟通协调,也未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如何促进我市农机产业良性发展的意见建议。各企业在新型农机研发和产品推广方面各自为战,本地市场占有率偏低。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思想站位。一是5月16日、6月13日分别学习李亚书记在市委农村工作会上的讲话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提高理论指导水平。二是合作开展洛阳市农机系统博士讲堂活动。5月20日开展第一季博士讲堂活动,邀请张玉成、张晓东博士为市县两级农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题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物联网与智慧农业》。

(2)加强政企联动,开展交流互访。一是4月20日至4月30日梳理我市农机制造企业、农机研发机构基本情况。二是6月14日、21日与洛阳理工学院机械学院沟通交流、到洛阳鑫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调研座谈。三是积极与河南省智能农机创新中心交流合作。副局长陈占奎带队到河南省智能农机创新中心调研,积极参与国家智能农机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的筹备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四是指导洛阳一拖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基地筹建、考评工作。

(3)完善工作制度,促进能力提升。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农机制造企业和农机研发机构发展情况调研工作实施方案》、《洛阳市农机局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洛阳市农机局关于发挥农机制造优势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发展的办法》。

6、对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重视不够。农机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理应成为农机部门工作重点,但市农机局党组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不在农机部门注册、登记、备案为由,除市级以上示范农机合作社外,未对全市农机合作社进行调查摸底,在巡察组要求下,市农机局临时通知各县统计汇总的全市农机合作社总数为256家,但在国家农机直通车平台登记的仅有180家,这两个数据动态变化情况和各合作社具体情况,市农机局没有了解和关注,也没有出台针对性推进发展政策,各地农机合作社处于自生自灭状态,规范化建设和转型升级工作滞后于实际需要。

整改落实情况:(1)5月23日出台《洛阳市农机合作社规范提升方案》,明确市级合作社建设标准,要求各县(市、区)农机局与市场管理局每年进行2次农机合作社注册登记信息情况交流。

(2)5月23日至6月20日市局督促各县(市、区)农机局汇总上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农机合作社注册登记情况,为下一步清理空壳合作社以及合作社重新登记造册做好准备。

(3)制定市级农机合作社标准,与市场管理局沟通,掌握合作社数量信息,摸清农机合作社底数,清理空壳合作社。

7、对上级明令禁止事项失管失察。国家农业部、省农机局2006年就明令禁止办理变型拖拉机牌照和对异地拖拉机进行注册登记,但市农机局没有在农机监理工作中落实此禁令,对个别县(市)农机监理干部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失管失察。

整改落实情况:(1)进一步强化责任机制,5月20日就网上巡查责任机制、档案检查责任机制、农机牌照订制监督机制进行讨论研究,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2)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5月29日组织监理所人员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管理规定》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规范》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农机监理业务能力。

(3)全力开展牌证监督检查,指定专人每个工作日对全市农机登记进行网上监督,并进行登记。下发了《关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部新部令新规范宣贯学习的通知>的通知》。与河南省农机监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进行一对一比对,完成了第一轮农机档案检查。对下辖县区监理机构近两年办理的农机登记档案进行了抽查,抽查档案240余份。通过检查,全市农机牌照发放注册登记一致,没有发现违规办理拖拉机牌照的情况。在牌照监管中,经过与省站和生产厂家进行信息比对,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8、官僚主义表现明显。市农机局党组领导班子“四个意识”不牢,贯彻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不主动不深入不全面。2018年12月16日,巡察组要求提供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材料,农机局党组为应付巡察,忙于次日出台了《洛阳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农机局三年专项行动方案》。该方案没有结合我市农机发展工作实际,大而化之,不具有可操作性。统计数据靠“估摸”。2015年至2017年,全市农机装备总动力分别为470万KW、475万KW、480万KW,每年增加5万KW,均为大整数。个别谈话中,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均承认我市机收面积、机收率等基础数据统计仅依靠逐级汇总而来,缺乏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数据不准确,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走访调研发现嵩县、栾川、洛宁、宜阳、汝阳、新安6个县玉米机收率均不足50%,特别是嵩县玉米机收率和秸杆还田率仅10%左右,但市农机局所报数据各县均在50%以上。

整改落实情况:(1)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把十九大精神、乡村振兴战略、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农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思想自觉化为行动自觉。

(2)做好农机工作,助力全市乡村振兴。按照《洛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完善《洛阳市乡村振兴农机工作方案》,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各项农机工作;同时,细化方案内容,组织制定《2019年度洛阳市农机工作要点》,对全年农机工作进行规划。

(3)完善公文制度。组织制定《洛阳市农机局公文处理制度》,对公文处理原则、公文拟制、发文办理、收文办理,公文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确保文件在起草、审查、签发等环节层层把关、层层审核,确保公文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4)5月25日召开统计人员培训会,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调查研究,掌握作业一手资料。6月上旬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建议改进统计管理方法。

9、行业扶贫成效不明显。作为行业扶贫主管部门之一,市农机局党组履职尽责不到位,行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力,对自身包村帮扶工作重视不够。2017年9月,市农机局制定了《洛阳市农机行业扶贫办法》,该办法共十一条内容,均因宣传引导和推动实施不到位、目标任务不明确、政策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等,导致绝大部分办法没有落地,扶贫成效甚微。如第七条办法“根据农机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户数量及收益情况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对贫困县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政策倾斜和扶持,优先推荐贫困县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省、市示范合作社。”因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和措施,该办法无法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1)5月7日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研究梳理农机扶贫领域措施,5月25日至6月20日组织各科室(站、所)细化完善《洛阳市农机行业扶贫办法》,修改《办法》7条,细化2条。以落实农机扶贫政策助力脱贫攻坚。

(2)6月17日制定下发《提高政治站位 转变工作作风 进一步明确驻村扶贫的有关要求》,明确驻村人员、人员职责及有关要求。

(3)在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6月20日研究下发《洛阳市农机行业扶贫办法》,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抓好落实。

10、“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缺失。党组主体责任缺失,不敢较真碰硬,存在求稳怕乱、“看门收摊”思想,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愿管不敢管,致使农机购置补贴被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不断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1)做好正面引导。6月6日,党组负责人陈占奎同志就“以案促改”为主题,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重点就提升站位,吸取教训,严守纪律,强化责任进行授课,要求市农机局领导干部全面对标省委、市委要求,真抓真做,真查真改,推动全市农机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台阶。

(2)注重反面警示。根据《洛阳市农机局贯彻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5月13日,制定了《洛阳市农机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方案,均在5月底前召开了以案促改工作会议。6月13日,市农机局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深入学习《市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细则》,对近年来我市农机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再警示、再学习,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以案为鉴、廉洁自律承诺书》。

(3)完善机制保障。组织制定《市农机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着重就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创新机制四个方面进行规范。为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收到市纪委相关警示通报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制定方案,十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召开案件剖析警示教育会议”。

11、对虚开发票套取补贴资金缺乏监管。市农机局对基层补贴资金发放、领取、使用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重视不够,不掌握全市农机经销商情况,每年仅对各县区农机补贴情况抽查两次且检查流于形式,对各种套取补贴问题缺乏有效监管,失职失责致使部分县(市、区)农机经销商在销售劣质农机时,通过虚开发票,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国家和群众利益被肆意侵害。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下发《洛阳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关于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存在问题加强整改的通知》,并在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网站农机购置补贴设置专栏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监督。

(2)按照监督检查方案和通知要求,于6月22日至6月23日,对宜阳县、新安县、洛宁县、孟津县、伊川县、汝阳县、嵩县、洛龙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督促各县(市、区)健全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制度。

(3)调查发现汝阳县科盈农机销售有限公司,2018年销售浙江强农机电有限公司生产的3WP- 2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27台(标价17000元/台,补贴5100元/台,销售给老百姓1000元/台),虚开发票套取补贴资金27台*5100元=13.77万元,市农机局立即采取措施,向汝阳农机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将其违法所得13.77万元收缴国库。

(4)2019年6月20日,下发《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出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12、对虚构信息套取补贴资金放任不管。部分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手编造农户信息和作业面积,套取深耕整地补贴资金。洛宁县洛北农机合作社2016年虚构洛宁县小界乡祝家原村42个农户姓名和深松整地作业面积470.63亩,涉嫌骗取深松补助资金1.41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巡察反馈意见,5月23日下发《关于对深松整地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深松作业情况进一步入户调查。

(2)5月27日至6月23日,督促各县(市、区)农机局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对深松整地的真实性进一步入户调查、核实情况。洛宁县农机局通过深入作业村进行了解和座谈,并结合深松监控设备对洛宁县洛北农机合作社2016年深松作业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洛北农机合作社深松作业面积属实,但确认书手续不全。局党组责令洛宁县农机局党组与洛北农机合作社作出检查。

(3)6月22日至23日,组织人员到洛宁县、宜阳县、新安县农户核实作业情况并与农户座谈,深入3家农机合作社与合作社负责人和机手交流座谈,了解深松作业实施中机手的建议和合作要求,并及时向省局管理处反映机手诉求,对深松整地方案提出建议2条,力求深松整地方案切实可行。

(4)规范深松工作,统一各县市区深松整地监督系统,确保深松整地作业数据的真实性。

13、对非农企业套取农机补贴资金监管不力。农机部门把关审核不严,致使有关企业弄虚作假,借用农户身份信息骗取购机补贴。河南省博时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2018年7月17日在伊川县购置喷雾机3台,涉嫌骗取补贴5.13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和《洛阳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关于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存在问题加强整改的通知》,责令伊川县农机局限期整改。

(2)2019年4月26日经伊川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知伊川县财政部门,对河南省博时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2018年7月17日在伊川县申请的3台喷雾机,不予结算,伊川县农机局对购机者信息进行作废。

(3)市农机局于6月22日到伊川县对河南省博时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查。查看了河南省博时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当初申请补贴的资料,确认伊川县农机局已对购机者信息进行作废,不予补贴。

14、补贴资金大量结余。2015年至2017年,市财政共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35亿元,结余1309万元,结余比例为3.9%;秸杆综合利用机械累加补贴资金570.21万元,结余326.23万元,结余比例达57.21%;深松整地补贴资金3216万元,结余1866万元,结余比例达58%。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宣传推广力度,增强农民购机意愿。一是加强网络宣传,在市农机局官方网站“洛阳农机化信息网”上公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及操作流程图,方便农民一站式购机;二是加强示范推广,利用农业机械作业演示会、现场展示会的时机,发放《农机知识宣传》、《秸秆为什么要还田》、《土豆机械化种植技术》和《免耕播种机》等新机具宣传材料500余套,推广新机具。从源头上引导购机,促进补贴资金合理高效利用。

(2)加强自身建设,做好督导工作。一是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队伍建设,局党组已明确计财科工作由史炯炯同志负责(2011年军转,副营职干部),同时充实补贴工作人员,张水龙同志调任计财科,协助补贴工作的开展落实;二是为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使用,下发《关于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存在问题加强整改的通知》,各县(市、区)均就如何开展下一步补贴工作进行了情况汇报。

(3)优化售后保障服务,解决后顾之忧。一是与农机厂家及供货企业进行沟通对接,做好农机售后服务工作。二是协调农机合作社,作为农机维修与服务网点,扩大农机服务范围,解决农民购机后顾之忧。

(4)改进工作方法,提升补贴效率。一是为改进补贴工作方法,下发《洛阳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落实,将农机购置补贴列入年度考核;二是于6月22日、23日,对各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三是及早行动,鉴于目前河南省补贴工作会议尚未召开,补贴系统尚未启动,要求各县(市)区立即展开补贴工作,可先建立纸质台账,待系统启动后,及时办理补贴资金录入电子台账,并协调财政部门积极做好兑付工作;四是科学利用报废更新政策,加快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加强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宣传,对现有的陈旧老化、作业效果差的农机,鼓励农民以旧换新,落实农机报废更新政策,提高农机装备水平。

15、部分补贴资金被浪费。走访发现,伊川县彭婆镇张沟村张少稳、张稳定等8户群众2017年共购买8台郑州市双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饲料混合机(发票显示每台价格3.47万元,国家补贴1.03万元),买回后一直闲置至今,造成8.24万元补贴资金浪费。

整改落实情况:(1)2019年6月14日制定下发《关于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存在问题加强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本区域范围内,逐一对照,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在本区域内再次发生。伊川县农机局已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饲料混合机共计143台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经局党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了报告,没有发现违规购机和空套补贴现象。

(2)按照《洛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于6月22日,对伊川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检查中发现8台饲料混合机, 有2台已投入使用,但看起来使用量较小机体较新,另外5台仍未投入使用,1台因机主外出打工,家中无人,无法核实,下步将继续督促伊川县农机局对机具使用情况后期跟踪,并上报实际使用情况。

(3)对8台饲料混合机情况建立了台账,机具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记录,以督促伊川县农机局对机具使用情况后期跟踪。

(4)伊川县农机局于2019年5月27日和6月18日对8户群众机具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情况为8台机具未投入使用,伊川县农机局督促农户尽快使用。

(5)伊川县农机局于2019年6月6日下午到彭婆镇张沟村现场办公,下发督促告知书,督促8户群众在8月底前机具投入使用。8月底如果张少稳、张稳定等8户群众仍未使用,将追回补贴资金。

三、加大监督力度,推进持续整改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和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执行监督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农机化事业跨越式发展、助力“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2019年7月5日